财务报销流程

财务处2018-09-27访问数:2465
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财务报销流程,现对学院财务报销流程规定如下:

一、系部、机关部门日常费用报销

1、学院日常招待费必须由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。

●日常招待费审批流程:由院办统一管理“招待费审批单”。各系处有招待费发生时,到院办填写“招待费审批单”,并注明招待原因、对象等,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方能实施招待行为,并做为日后到财务报销的凭证。

●分管院长有招待费发生时,请到院办填写“招待费审批单”,并请示学院院长,经学院院长同意后,做为日后到财务报销的凭证。

2、系部日常费用报销: 二级学院审批,5000元以上(含5000元,下同)由院长批准。

3、机关日常费用报销:机关处长同意,分管院领导审批,10000元以上由院长批准。

*凡有需要院长签字的报销(3000元以上及招待费)、借款(任何金额)需要财务处审核过,由财务处提请给院长签字后,再又财务处结报。

二、二级学院、机关处长、分管院领导、院长个人报销

1、二级学院、机关处长、分管院领导个人报销由院长审批。

2、院长费用报销由理事会领导审批。

三、全院师生人员经费发放

1、人员工资、津贴等发放由人事处审核,分管院领导审批。(备注:新进员工的引进及工资标准核定,由人事处提请院长审批。)

2、退学、退代办费等发放由教务处审批,分管院长批准。

3、学生奖助学金由学生处审批,分管院长批准。

4、不固定福利、奖金发放须经院务会讨论通过,分管院领导审批后,由院长批准。

四、借款,分为出差、采购两类

1、出差借款:

1)出差借款:借款均需院长审批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,由财务处审核后才预以借款,新产生的借款不得有欠款或超预算。

2)出差借款报销:由经费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。

2、采购借款:

1)采购借款:2万以下日常采购借款,由经办人通过货比三家,确定供货商后,由经办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,财务处审核,均需院长最终批准。

2)采购借款报销:由经办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,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处结账。

五、设备采购请款

1、设备采购须有立项,购置计划需经院务会批准。

2、设备尾款支付,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,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即可由财务处付款。

六、报销粘贴单

每一笔报销必须填好财务处规定的相关凭证和证明,报销人签字(注明附件张数、合计金额),(购物品的须验收人签字),然后按照以上报销流程报销。

七、复核和支付

1、会计审核录入凭证打印,主管会计复核。

22000元以下,出纳通过POS支付。

3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,出纳通过网银提交,网银第一级审批支付。

45000元以上,出纳通过网银提交,网银第一级审批后,网银第二级审批支付。

八、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财务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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